关于07、08、09级本科生缴纳2010-2011学年学杂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7-19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17559设置

  各位同学:  
    按照有关安排,新学年学杂费的收缴工作将于新学期开始前由学校集中统一通过农业银行卡扣缴。  
    请07、08级同学在8月30日之前将学费、住宿费、教材费三项费用的总额存入学校已发放的农行银行卡中。09级同学在8月30日前将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军训服装费四项费用的总额存入学校已发放的农行银行卡中,我校将按照各专业已公布标准的学杂费总额见(上海海洋大学2010-2011学年学杂费明细表)统一扣缴,如银行卡中金额不足三项费用的总额,将无法进行扣缴。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已核准的有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要将住宿费、教材费、军训服装费等费用总额在上述日期之前存入学校银行卡中。       

    注意事项:   
    1.请各位同学尽量都以存入农业银行卡中的形式缴纳学杂费。即使未通过学校扣款缴费,也可报到时刷具有银联标志的所有卡种缴费。(不收取现金)  
    2.请各位学杂费扣缴成功的学生新学期报到注册时在学院报到处领取学杂费收据。 
    为了顺利通过报到程序,请各位同学按照通知要求按时足额缴纳学杂费。谢谢配合!
   

附件:上海海洋大学2010-2011学年学杂费明细表.doc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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