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征兵报名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9-30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11733设置

各学院:
      2010年征兵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今年征兵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保证完成征兵任务和确保兵员征集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报名,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条件   
      1、年龄:男:17-22岁,身高:男:1.65以上。
      2、体重:男:50公斤以上,不超标准体重20%,不低标准体重10%;(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男生,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3、视力:左4.5  右4.6。
      4、其他:政治可靠、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习良好。
      三、报名方法
      学生自愿到辅导员处报名报名,并填写《大学生应征入伍报名表》,必须征得家长同意,辅导员依据报名条件负责初审,各学院安排专人汇总、填写《上海海洋大学在校学生征兵报名花名册》。
      四、优待政策
      在政治上,入伍的中共正式共产党员学生授予校“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入伍的团员学生授予校“优秀团员”荣誉称号;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入伍后,学校将向部队推荐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已列为发展对象的学生,由党支部及时研究其入党事宜。
      在前途上,参军报国是磨砺人生、施展才华,提高政治觉悟,增强组织协调能力,增长知识和才干,实现自己人生的价值与理想。
      在经济上,国家、上海市、学校出台了相应的优待安置政策。
      1. 本人和家属每年按规定享受一定的优待金。
      2.学生入伍时,学校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3.入伍前享受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入伍前未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给予三等奖学金。
      4.学生入伍时,已交当学年的学费、住宿费,由学校全部返还
      5.参军大学生退役复学后,参照《关于印发<上海市退役士兵参加学历教育学费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沪民安发(2010)9号】文件执行。
      大学生入伍前未完成学业,退役后复学时,由安置部门比照退伍义务兵自谋职业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不愿复学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安置部门负责接收,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安置。
      在学业上,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专科生的毕业时符合上海市规定的报名资格者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未立功者参加本校专升本考试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学生退役复学毕业后,符合下列条件的,经相关组织批准,可获得推荐免试其所学专业研究生候选人资格;经复试合格后,可获得免试保送资格。
      (1)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未受过退学警告;
      (2)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
      (3)在前六个学期的学习期间,不及格课程总数不超过两门次(不包括二专和任选课),但必须重修通过;
      (4)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一等奖学金或二次二等奖学金;
      (5)获得学士学位。
      (6)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含)以上。
      在就业上,在校大学生服役期满退役复学毕业后,报考公务员考试合格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优先调剂、优先录用;报考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合格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同学们,踊跃参军吧!把对祖国母亲最深厚、最神圣的情感,转化为积极参军入伍的实际行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用理想和忠诚,用智慧的创造、用学识和奉献,为国防事业和军队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家乡人民期待着自己的优秀儿女在部队建功立业,将永远为你们骄傲!
      五、工作要求
      1、宣传发动。深入开展宣传工作,各学院要把征兵工作的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在校大学生,特别是大一、大四学生,宣传我国及我校在大学生入伍方面的相关政策规定。
      2、严格把关。了解学生本人的真实入伍动机,通过谈话,使大学生明确入伍的意义,认识到自己的法定义务,端正入伍动机,改变某些同学认为大学生当兵是特殊兵的看法,使应征大学生做到思想入伍。确实把学习成绩好、工作作风端正、思想素质高的品学兼优的好学生送到部队,确保部队的兵员质量。做到对学校负责、对部队兵源负责、对学生本人负责,各学院要从国家利益、国家要求这一政治高度重视征兵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征兵任务。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61900119           联系人:马老师

(上海海洋大学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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