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晚报:上海所有饭店加工河豚鱼现都属非法

发布日期:2009-05-26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570设置

(记者:许沁、肖波)近日,长海医院急诊室收治一名几无生命体征的男子。经救治后,仍不治身亡。据其家属称,该男子曾和同事前往江阴游玩,中午吃的菜中有河豚鱼皮等。目前,国家卫生部门已批准上海开展河豚试食试验,但河豚鱼安全食用试点还在研究和制订方案中。上午,市食药监局有关人士强调,上海所有饭店加工河豚鱼现在都属非法。

偷卖“巴鱼”就是小河豚鱼

一些饭店躲躲闪闪,将河豚鱼更名为“巴鱼”,偷偷叫卖。市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顾振华强调,其实“巴鱼”只是一种民间的说法,在学科中根本找不到“巴鱼”,“巴鱼”就是指没有发育成熟的河豚鱼。

“由于河豚鱼味道鲜美,前几年,本市每年都有人因‘拼死吃河豚’而引发安全事件。 ”顾振华所长坦言,虽然上海已获得国家卫生部关于试吃河豚鱼的许可,该试验课题已经进入准备阶段。但现在,在上海地区河豚鱼还是禁止销售和食用的。对于在上海进行河豚鱼安全食用试点,顾振华所长表示,有关部门正在制订方案,河豚鱼何时在上海开禁,目前还无时间表。

开禁河豚鱼也是有限“解令”

“即使今后条件成熟,对河豚开禁,也是有限的‘解令’。 ”业内人士指出,今后可能会对个别有条件的饭店发放河豚特殊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相关厨师也必须取得河豚烹饪证书。

据了解,今后可能建立一套严格的食用河豚鱼的安全监管体系,包括对河豚鱼的内脏和血液进行规范处理;选定几家大型的、规范的可试食河豚的饭店,经营者要获得专门的营业许可;专职烹饪河豚鱼的厨师在经过规范培训后,持证上岗;通过特许经营方式,让市民通过正规途径安全食用河豚鱼。

河豚鱼产卵季节毒性最强

每年春季是河豚鱼的产卵季节,这时鱼的肉质肥美,但毒性也最强,春夏是河豚鱼中毒的高发季节。

民间流传着“家养河豚鱼毒性远远小于野生河豚鱼”的说法。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院长、教授王锡昌表示,根据一年多的检测结果,和养殖的河豚鱼相比,同一品种的野生河豚鱼应激性更强,毒性也更大,但不能排除一些在海边围养的有毒河豚进入市场,即使是养殖河豚,也带有河豚鱼毒性,拼死吃河豚的做法不可取。

河豚鱼卵巢和肝脏毒性最大

有些人喜欢吃养殖的河豚生鱼片,专家表示,这非常危险,明知毒素未去还以身试毒。

王锡昌教授表示,吃河豚鱼是否会中毒,涉及的因素有很多。一方面看吃的是什么样的河豚鱼,因为河豚科里包括暗纹河豚、黄鳍河豚、红鳍河豚等多个品种,毒性各不相同。部位不同,毒性也不一样,河豚的肝、脾、肾、卵巢、睾丸、眼球、皮肤及血液均有毒。以卵、卵巢和肝脏最毒,肾、血液、眼睛和皮肤次之。


【晚报提醒】

对河豚鱼毒素人体无免疫力

专家表示,人体对河豚鱼的毒素根本不会产生免疫力。另外,每个人的耐受力也不同。有的最快十几分钟就有反应,中毒者舌尖麻木、恶心呕吐、四肢骨骼肌肉麻痹、行走困难、发声呼吸困难,最后出现呼吸中枢神经中毒症状,最迟4至6小时内死亡。中毒8小时后未死亡者,大多能恢复。目前,对河豚鱼的毒素尚无有效解毒药。

我国《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目前,本市各食品经营企业和餐饮企业严禁违法加工、销售河豚鱼及其制品。若有擅自经营、销售河豚鱼及其制品的,食药监部门必将依法从严查处。

市食药监局提醒市民,切不可侥幸贪食河豚。市民如发现有商贩私自销售河豚鱼,应及时向食药监部门举报。


(来源:《新闻晚报》 2009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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