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综合治理委员会会议并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发布日期:2016-12-03 责任编辑:蔡霞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464设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上海市教委召开的高校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的部署,切实加强高校校园安全生产工作,学校通过召开会议和现场检查双管齐下的方式,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11月29日上午学校召开综合治理委员会会议,党委书记吴嘉敏、校长程裕东等在校领导和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会议由吴嘉敏主持。程裕东校长从会议背景、会议要求和具体意见等三个方面传达了上海市教委召开的高校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的精神,要求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底线意识、政治意识和看齐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强调院系责任,做到分管工作和安全责任结合;提高全员安全管理意识,一线人员和工作人员要落实责任,预防在先,吸取建议意见。强调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安全防范,基建施工封闭化管理,加强高层建筑、新建宿舍和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实验室安全管理严格严格再严格,加强校车安全和司机资质管理,完善人防技防设备,强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关注分校区、老校区和校外实训科教基地的安全等9条具体意见。副校长李延臣强调了做好消防、食品、网络、河道、治安、交通和特种设备等7个方面的安全。

11月29日下午校长程裕东、副校长李延臣分别带领一支队伍开展学校安全检查,校办、精神文明办公室、设备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中航物业、相关学院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检查。

检查过程中,程裕东要求各学院、部门要密切配合、紧密合作,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做好校园安全生产工作;各学院部门要全面深入开展自查与整改,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切实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详细列出存在隐患清单与整改措施,并汇总至综合治理办公室并提交常委会讨论研究,对于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与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尽快拿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撰稿:张登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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