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届上海海洋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18 责任编辑:蔡霞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1950设置

“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以“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为主题, 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大赛作品分为偏创意和偏创新应用两个大方向,本大赛旨在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同时大赛也为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提供必要基础。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相关信息及历年参赛项目信息请参考: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

一、主办、承办单位

大赛采用初赛、复赛两级赛制。大赛由教务处主办、信息学院承办。

二、参赛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三、参赛对象

全日制在校及毕业5年内学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四、项目类型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变更的不予认可。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

(四)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全国赛中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其它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专业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五、参赛方式

1、参赛形式:以创业计划团队形式参赛,填写登记表(见附件1),参赛者需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团队。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组队。每个参赛团队不少于3人。

2、本次比赛对“创业计划书”进行评选,通过对创业计划书、展示视频、作品综合进行评分,选出优秀的团队参加项目演讲与答辩,最后根据答辩情况综合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六、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即日-3月31日)

参赛团队于2018年3月31日前将电子版《上海海洋大学大学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见附件1)发送至信息学院卢老师邮箱(plu@shou.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网上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将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信息学院221。

(二)材料提交(4月20日前)

参赛团队需于4月20日前将项目计划书电子版发至plu@shou.edu.cn。同时将项目计划书纸质版(一式一份)和项目展示视频(可以不提供)交至信息学院221。参加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的项目团队还需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公司公章。

1.项目计划书要求:格式自行设计(也可以参照附件2),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创意项目计划书,其他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概述、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2.项目计划书及项目展示视频命名方式:学院-项目名称-参赛组别-负责人-手机。

(三)大赛评审(4月21日-5月22日)

第一轮:项目计划书评审

按照实际项目提交情况,由校专委会决定参加第二轮的项目个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校赛专委会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提交的项目计划书进行评比打分。

第二轮:项目展示及答辩

入围第二轮的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概述、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项目展示及答辩内容包括:参赛团队现场创业项目PPT展示(10分钟)、回答专家问题(5分钟),有作品项目的作品展示(5分钟)。

七、评审与奖励

组委会将组织相关专家承担大赛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将通过对参赛作品评定,最后确定获奖名单。

大赛将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若干个,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励证书与奖品。优秀项目将推荐参加上海市复赛,经上海市选拔评审可参加全国总决赛。

八、大赛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老师

电话:15618063102

地址: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学院221室(邮编:201306)

附件:

附件1_报名表.doc

附录2_计划书.doc

(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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