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上汽教育杯”上海市高校学生科技创新作品展示评优活动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09 责任编辑:蔡霞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2346设置

各学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新时代呼唤新思想、新理念和新发展,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鼓励大学生积极投身创业创新实践活动,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科学素养畅想当代大学生的中国梦。现上海市举办第十届“上汽教育杯”上海市高校学生科技创新作品展示评优活动,并将此项活动纳入第十六届上海市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为认真做好本届“展示评优活动”的各项筹备工作,现将上海海洋大学选拔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创新,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注重对科技创新、绿色环保、循环经济等社会热点问题的思考,以身边科学为基础,创作具有创新性、新颖性和实际应用价值的科技作品。

1. 体现时代感。注重科学、技术和人文的融合,加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的教育。

2. 体现群众性。面向本市高校全体在校学生,提供师生参与科技创新和展示交流的平台,提升上海高校学生的科学素养和综合能力。

3. 体现创新性。突出对大学生创新理念和品格的培养,注重创新实践,加强对大学生知识产权意识的培养,提升高校师生获取自主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

二、活动组织

第十届“上汽教育杯”上海市高校学生科技创新作品展示评优活动由上海市青少年“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主办,由上海汽车工业教育基金会协办,由东华大学、上海市青少年“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承办。

上海海洋大学选拔活动由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科学学院团委承办。

三、参评对象

凡在2017年9月30日前正式注册的本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参评。

四、作品要求

1. 作品应具有科技含量,并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须由学生在近两年内(2017年10月以后)自主选题、设计、研究、制作完成。对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及已于2017年10月以后在国际或全国性竞赛中获奖的作品可选送展示,但不参加评选。

2. 申报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科技发明作品和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两个类别。

3. 自然科学类科技发明作品包括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和能源化工等类别,作品可以是发明创造、工艺革新等实物展品,也可以是可展示的软件作品。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包括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类别。

4. 实物展品选送时,应随作品申报书附设计报告、实物模型、照片图表、多媒体展示片、鉴定报告及申请专利等有关材料。软件展品选送时,应随作品申报书附作品光盘及应用证明等。入围终评的实物展品需带到答辩现场进行展示,若实物模型搬运有困难,需附视频文件,评审专家认为必要时,将进行实地评选。

5. 参评作品可以个人申报,也可集体申报(限3人以内),填写好本届展示评优《作品申报书》后,经本校初评后选送。

6. 为保护大学生作品的知识产权,本届活动组委会鼓励学生在选送作品时申请专利。凡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并有推广价值的作品,可以到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申请和资助。(资助具体办法和表格可到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网站www.sipa.gov.cn查询)

五、活动安排

本届展示评优活动分五个阶段:

1. 申请报名

申请人请在3月15日(周四)9点前,将《作品申报书》与《汇总表》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shoutwkechuang@163.com,纸质版交至指定办公室:海洋科学学院学工办205(本科生公寓第四小区正门对面,205室如若无人可放入门外袋中)。联系人:何勇,13381908589。

注意:《作品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并在上交前务必完成“指导老师推荐意见、签字”和“所在学院推荐意见、签字、盖章”。

2. 校内选拔推荐

本校初选后将选拔符合活动要求的项目作品,于2018年3月23日前向第十届“上汽教育杯”上海市高校学生科技创新作品展示评优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上交和推荐。

3. 市级初评(2018年4月上旬)

展示评优活动专家委员会将对各高校上报推荐的作品按以上作品要求中参评者需提供的设计报告、实物模型、照片图表、多媒体展示片、鉴定报告等有关材料进行网上评审,评选出上报推荐的优秀作品参加终评。

4. 市级终评(2018年5月中旬)

进入终评的作品,由作者本人进行演讲和作品演示,并现场回答评委专家及观众的提问,通过展示评优活动专家委员会评审,确定作品的获奖等级。

六、上海市活动评奖办法

1. 本届展示评优活动,设一等奖10个学生或团队、二等奖20个学生或团队、三等奖50个学生或团队,单项奖和参与奖各若干名。由“展示评优活动”专家委员会选拔获一等奖10个学生或团队纳入第十六届上海市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并推荐为“明日科技之星”入围学生或团队,经上海市青少年“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评委会主任委员会审核后认定。

2. 参加展示的毕业设计、课程设计作品以及国际或全国性竞赛获奖作品,组委会将颁发“参与奖”。

3. 本届展示评优活动设立“优秀辅导教师”奖,用以表彰优秀作品的辅导老师;设“杰出工作奖”,用以表彰在活动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

附件1:第十届“上汽教育杯”上海市高校学生科技创新作品展示评优活动作品申报书、汇总表.doc

(海洋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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