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女兵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29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6461设置

        根据沪府征【2011】20号文件要求,为了做好女兵征集网上报名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2011年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入伍。
        二、征集年龄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年满17至20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身高应在160厘米以上。
        四、征集程序
        征集对象须参加网上报名,并通过教育部学生信息数据库审核。
        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10日至11月5日18时。
        应征女青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11月6日起,初选预征对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持此表到校武装部(行政楼117室)办理有关手续。
        五、优先条件

        烈士子女和同胞姐妹、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干部子女等符合条件的优先征集。

(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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