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科技成果登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0-10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2419设置

各院、课题组:
      为配合做好上海市2011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和统计工作,保证科技奖励工作和成果信息的交流、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登记范围
      凡在我校从事科技活动,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产生的科技成果应当进行登记;个人
与企业合作的横向课题产生的科技成果也应该进行登记;凡推荐申报上海市科学技术奖的科技成果,必须先办理成果登记。
      两个或两个以上完成人的科技成果,由第一完成人办理登记手续。
      二、科技成果登记所需材料
      成果登记软件使用成果登记V5.0或者V4.0软件,可在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公室
网页www. Shjlb.org.cn下载。
      提交材料:科技部统一格式的《科技成果登记表》1份,技术评价证明1份,电子文档1份。其中技术评价证明分别是:
      1、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或知识产权证明,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鉴定证书、验收报告(证书)、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高新技术转化认定证书、专利授权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标准等,有其中之一即可。
      2、基础理论成果:评价证书或论文、学术专著(需本单位学术部门的评价意见或论文、专著发表后被引用证明)。
      3、软科学研究成果:软科学成果评审证书、验收报告等。
      4、科普著作:出版社出版刊号。
      成果登记截止日期为到2011年11月10日,同时,凡明年申报上海市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必须在该截止日期前完成成果登记。
  
      联系电话:61900062
      联系人:周婷婷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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