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上海海洋科技创新成果展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05-08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1408设置

根据国家海洋局开展“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的要求,上海海洋大学会同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中国极地研究中心、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浦东新区海洋局、上海临港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举办“世界海洋日暨中国海洋宣传日”活动。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2015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上海海洋科技创新成果展展览设计及布展施工向社会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目的

以开拓创新、精益求精的精神做出2015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上海海洋科技创新成果展的展示设计方案和展示搭建工程,充分展示近期海洋高新技术成果和产品。

二、工程概况

1.展览概况:本展览将集聚产业内具有代表性、成长性的高新技术和产品,通过集中展示发布的方式,展现近期临港地区科研院所尤其是上海海洋大学近期的海洋高新技术成果和产品,同时,配合各级媒体的多元化宣传,为技术和产品寻求转化和产业化渠道,打造海洋经济实体阵地。

此次展览的展区面积为800平方米,展区位于上海海洋大学图文信息中心3层展厅,大理石地面。

2.联展综合说明:

1)招标单位:上海海洋大学

2)工程名称:上海海洋科技创新成果展

3)建设地点:上海海洋大学图文信息中心3层

4)展览时间:2015年6月8日—2015年6月30日

2.工程内容:综合艺术布展。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主材须经招标单位审定。

4.结算方式:本工程项目中标单位需全程垫资施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按审计核定总价留10%作为工程保修金,撤展结束且无遗留问题后结算并支付工程余额。

5.质量要求:按国家有关规范一次验收合格。

二、投标单位基本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有效存续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有从事文化艺术设计及制作经历,具有展览馆深化设计及制作能力,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的施工单位。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队伍和专业设计施工能力。

3.本次招标活动前有从事高校展馆深化设计及制作经验的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本次投标活动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无论结果如何,招标单位不承担上述费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完成招标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各种材料费、劳务费、采取措施等等所需的全部费用。

2.投标报价采取工程量清单方式报价。

3.投标报价包括深化设计、材料、机械、人工、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等一切因素所有应该和可能发生的费用因素。

4.合同文本采用国家工商管理部门制定的统一文本式样。

四、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

1.各投标单位投递的纸质标书应按规定做出完整的承诺和规范报价,若有遗漏各自负责。

2.报价文件应按要求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与投标相关的合法文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做好密封、盖章等相关程序。

3.投标截止日期:2015年5月22日(周五)上午9:00。

4.投标书送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上海海洋大学行政楼608室。

5.招标单位联系人:张水晶;联系电话:61900275;E-mail:sjzhang@shou.edu.cn。

五、开标、评标、定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22日上午9:00

2.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5月22日上午9:30

(2)地点: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沪城环路999号行政楼会议室

注:开标时须投标单位代表出席。

3.评标:开标后学校将组织评标小组依照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定;评标办法详见附件二。

4.结果

开标后三个工作日内,公布评审结果。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单位不作任何解释。

5.上海海洋大学不承担投标单位在参与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和责任。

  

附件:2015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上海海洋科技创新成果展招标评标办法.doc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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