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消息:近日,我校出台了单项奖学金评选制度,打破了只有全面发展的学生才能申请奖学金的局面,只要学有所长就可以申请奖学金,获奖学生将得到100-5000元不等的奖励。
为鼓励不同层面的学生健康发展,培养独具个性的新型人才,营造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成长氛围,我校设立了学习进步奖、单科成绩优秀奖、自强奖、文学艺术奖、发明创造奖、专业成就奖、创业实践奖等单项奖学金。学习进步奖专为基础较差,一段时间后取得明显进步的学生设立的。单科成绩优秀奖用来奖励那些在某门学科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比如英语四、六级统考,英语专业四、八级统考优秀者;参加国际日语一级统考成绩为340分及以上者;参加市级以上数学建模比赛获奖者;参加市级以上邓小平理论学习征文、演讲比赛获奖者;参加市级单科比赛获得名次者。自强奖用于鼓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克服困难,自尊、自强、自立的学生。文学艺术奖专为鼓励文学艺术方面有所成就者,比如在校报发表作品累计10篇、在校外普通刊物、著名刊物发表作品、在市级比赛中获奖等。发明创造奖是为鼓励科技创新,大胆进行发明创造者,比如获得外观设计类专利、获得实用新型类专利及发明类专利、在校内外“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比赛及创业设计大赛中获奖的学生、对学校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专业成就奖用来鼓励学以致用,在专业方面有所成就者,比如在全国性专业学会学术期刊上发表作品、在高校科研机构学术期刊上发表作品、在其它学术期刊上发表作品、在校内外组织的各类学术性交流会上获得奖励、在市级学术活动中表现突出。创业实践奖主要用来鼓励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公司者
(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