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2001年度上海市科技进步奖的推荐工作自即日起开始,请按照评定条件,抓紧落实。
一.推荐条件
1.评定奖项:科技功臣奖与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
科技功臣奖(全市两名)将授予在当代科技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在科技发展中有卓著贡献的;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科技工作者。
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将授予在自然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社会公益研究、重大工程综合技术创新中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个人或组织。
2.评审分组:2001年度上海市科技进步奖评审工作共设科技功臣奖、自然科学、计算机通讯和仪电、机械和动力电气、药物与生物医学工程、医疗卫生、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化工、交通运输、轻工纺织、农业林业和养殖业、土木建筑、环境保护与自然灾害监测预报、技术基础、其他等16个评审组。
3.推荐资格:项目和个人奖励由第一完成单位负责汇总申报;科技功臣奖也可由历届上海市科技功臣、在沪两院院士3人以上共同推荐所熟悉领域的候选人。
4.成果登记:凡申报本年度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项目,必须办理成果登记。
二.受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01年5月21日。
联系人:王伟江
联系电话:65710231
三.其他:每个候选人、候选项目应按要求缴纳评审费300元。
2001年度上海市科技进步奖的推荐工作自即日起开始,请按照评定条件,抓紧落实。
一.推荐条件
1.评定奖项:科技功臣奖与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
科技功臣奖(全市两名)将授予在当代科技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在科技发展中有卓著贡献的;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科技工作者。
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将授予在自然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社会公益研究、重大工程综合技术创新中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个人或组织。
2.评审分组:2001年度上海市科技进步奖评审工作共设科技功臣奖、自然科学、计算机通讯和仪电、机械和动力电气、药物与生物医学工程、医疗卫生、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化工、交通运输、轻工纺织、农业林业和养殖业、土木建筑、环境保护与自然灾害监测预报、技术基础、其他等16个评审组。
3.推荐资格:项目和个人奖励由第一完成单位负责汇总申报;科技功臣奖也可由历届上海市科技功臣、在沪两院院士3人以上共同推荐所熟悉领域的候选人。
4.成果登记:凡申报本年度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项目,必须办理成果登记。
二.受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01年5月21日。
联系人:王伟江
联系电话:65710231
三.其他:每个候选人、候选项目应按要求缴纳评审费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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