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新的《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业已正式公布实施,现有以下几点请各项目负责人注意:
1.项目负责人务必记住自己项目的财务编号,并在报销时注明相应的财务编号;
2.凡今年立项的科研项目(项目财务编号为科(技)2001— *),请在近日到科研处补领项目开题费(科字项目补领3%,技字项目补领5%)。
3.单次出差差旅费或单张票据在500-5000元之间,由科研处签字;单次出差差旅费或单张票据在500元以下,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直接报销。
4.低值易耗品在各学院登记后,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直接报销。
5.因科研需要支出的用餐费必须经科研处签字后报销,劳务费须经人事处审定、科研处签字后报销。
1.项目负责人务必记住自己项目的财务编号,并在报销时注明相应的财务编号;
2.凡今年立项的科研项目(项目财务编号为科(技)2001— *),请在近日到科研处补领项目开题费(科字项目补领3%,技字项目补领5%)。
3.单次出差差旅费或单张票据在500-5000元之间,由科研处签字;单次出差差旅费或单张票据在500元以下,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直接报销。
4.低值易耗品在各学院登记后,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直接报销。
5.因科研需要支出的用餐费必须经科研处签字后报销,劳务费须经人事处审定、科研处签字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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