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的通知,2002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开始编制。有关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的要求,按照“突出重点,注重效益,加强推广,稳定发展”的原则,围绕提高城市综合竞争能力,做好2002年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计划工作。
二、申报原则
1、列入国家和本市“十五”计划的重点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重大科技攻关项目;
2、为加快本市支柱产业发展所需的项目;
3、城市发展、城市规划和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中的重大项目;
4、软件与集成电路及相关高科技产业项目;
5、科技兴农,发展高产优质农业、种子工程中的重点项目;
6、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的产业化及推广应用项目;
7、高等院校的产学研一体化项目。
三、编报办法
凡引进国外技术和管理专家,需申请国家或本市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部分资助的项目,经过同领域专家论证后,按项目内容分别填写《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国家软件和集成电路引智专项基金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农业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计划申请表》。对从独联体国家引进的技术、管理人才,在填报《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同时,需另填报《引智专项经费项目(独联体)简介》。所报项目经市业务主管部门或区、县引进国外智力主管部门核准汇总后,依照项目的轻重缓急依次排列序号,一式二份报市引智办。
凡需予以保密的项目内容或专家,在立项申请中须加以说明,以便加强管理。
四、申报时间及其它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01年10月20日。
凡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要求在当年内完成。执行经贸合同,一般科技交流、讲学及文化教育专家项目,请分别按原渠道申请。
请需要表格的老师带磁盘到科研处郭文路处拷贝,联系电话:65710287。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的要求,按照“突出重点,注重效益,加强推广,稳定发展”的原则,围绕提高城市综合竞争能力,做好2002年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计划工作。
二、申报原则
1、列入国家和本市“十五”计划的重点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重大科技攻关项目;
2、为加快本市支柱产业发展所需的项目;
3、城市发展、城市规划和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中的重大项目;
4、软件与集成电路及相关高科技产业项目;
5、科技兴农,发展高产优质农业、种子工程中的重点项目;
6、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的产业化及推广应用项目;
7、高等院校的产学研一体化项目。
三、编报办法
凡引进国外技术和管理专家,需申请国家或本市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部分资助的项目,经过同领域专家论证后,按项目内容分别填写《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国家软件和集成电路引智专项基金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农业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计划申请表》。对从独联体国家引进的技术、管理人才,在填报《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同时,需另填报《引智专项经费项目(独联体)简介》。所报项目经市业务主管部门或区、县引进国外智力主管部门核准汇总后,依照项目的轻重缓急依次排列序号,一式二份报市引智办。
凡需予以保密的项目内容或专家,在立项申请中须加以说明,以便加强管理。
四、申报时间及其它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01年10月20日。
凡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要求在当年内完成。执行经贸合同,一般科技交流、讲学及文化教育专家项目,请分别按原渠道申请。
请需要表格的老师带磁盘到科研处郭文路处拷贝,联系电话:65710287。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