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在京主持召开渔业权法律制度研讨会

发布日期:2002-03-29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808设置

    受农业部渔业局的委托,2002年3月25-26日我校在北京主持召开了渔业权法律制度研讨会,会议由农业部渔业专家顾问组成员、副校长黄硕琳教授主持。参加会议的有台湾中正大学法学院院长黄异教授、台湾海洋大学大陆渔业研究中心主任欧庆贤教授、农业部渔业局张合成副局长、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李生副司长、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柳正副主任、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贾东明副主任、王瑞娣调研员、全国人大农委法案室贾静处长、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杨永明副处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民法室主任孙宪忠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肖乾刚教授、北京大学肖江平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屈茂辉教授、易军博士等专家、学者和领导。此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农业部黄渤海区、东海区、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的领导共五十多人参加研讨会,我校的一名博士生和两位硕士生也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研讨会开幕式上,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柳正副主任、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贾东明副主任、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李生副司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研讨会上,台湾学者欧庆贤教授作了“台湾渔业权制度”的学术报告,黄异教授作了“物权化的渔业权制度”的学术报告,中国社科院孙宪忠教授讲授了“物权法”的基本理论。会议期间,与会的各位专家、学者和领导还就我国渔业管理中如何建立渔业权制度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
    我国渔业管理中建立和实行渔业权制度,目的是确立渔业权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完善渔业管理的法律制度,使之与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和即将出台的《物权法》相衔接,并逐步与国际渔业管理制度接轨。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本次研讨会使大家领悟到了许多新的法律理念,学到了许多新的知识,受益匪浅。

                                                       

(郭文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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