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等文件精神及工作需要,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我校公开招聘三名学生工作干部。
一、招聘岗位及职级
1、学生处副处长一名(主要负责南汇学海路校区学生管理工作)
2、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两名(副处级)
二、应聘对象及条件
1、本校在编教职工中的中共党员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正科以上职级
4、具有学生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工作程序及方法
1、5月13日-5月21日,组织人事处负责接受应聘申请(领表、填表、交表)
2、5月22日-5月31日,党委组织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笔试、面视)
3、6月3日-6月30日,组织人事处负责考察,党委常委会研究、考察,党委常委会审批、发文
一、招聘岗位及职级
1、学生处副处长一名(主要负责南汇学海路校区学生管理工作)
2、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两名(副处级)
二、应聘对象及条件
1、本校在编教职工中的中共党员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正科以上职级
4、具有学生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工作程序及方法
1、5月13日-5月21日,组织人事处负责接受应聘申请(领表、填表、交表)
2、5月22日-5月31日,党委组织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笔试、面视)
3、6月3日-6月30日,组织人事处负责考察,党委常委会研究、考察,党委常委会审批、发文
(组织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