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收地方科技人员服预备役军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2-09-24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1764设置

    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是新时期加强民兵、预备役工作的又一重大措施,是我国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一件大事。
    预备役军官是预备役人员中的骨干,是战时军队干部队伍补充的主要来源。预备役军官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兵役制度更加完善,对于增强公民国防意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具有深远意义。因此我们一定要按照预备役军官法的要求,认真搞好预备役军官的选拔登记,培训和管理各项工作,努力建设一支储量适当、分布合理、素质较高、动员快速的预备役军官队伍。
    我校根据杨浦区武装部的要求拟收工程装备人员10人,具体要求如下:
           1、学历:本科以上(含本科);
           2、年龄:35岁以下;
           3、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
           4、男女不限,从事工程装备人员优先。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到9日28日为止。
           报名地点:校武装部(行政楼103)。
    报名人员经审核后,报校党委审批,送区武装部批准。望广大教职工踊跃报名。


 

(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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