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03年专项维修立项通知

发布日期:2002-12-09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659设置

各院、处、部、室、中心:
    为统筹制定我校2003年维修专项计划,现请你们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申报专项维修项目,后勤与产业办公室将根据申报内容提请校基建修缮工作领导小组论证,报校领导审批后实施。
    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日常零星维修项目可直接向物业维修中心报修,不必申报立项,并提请各部门及时保修。
    2、请各部门将“维修专项计划表”于12月17日之前交后勤与产业办公室汇总。
    3、为便于学校财务预算经费统筹考虑,恳请各部门在申报维修专项时,务必考虑周全。
    4、申报工作结束后,一般情况下学校不再受理计划外维修专项。
    请各部门按时申报。谢谢配合!
    联系人:郭雄华  联系电话:65710272  65710086
    特此通知。

(后勤与产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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