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高层次学术报告事先上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3-01-06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683设置

各学院、各部门:
    凡举办高层次学术报告,请提前两天报宣传部(xcb@shfu.edu.cn),以便联系文汇报,在“上海高校学术报告”栏目刊登。来稿请注明报告题目、报告人及单位、报告时间和地点。
    
    注:此处高层次学术报告指由知名专家所做高水平专题学术报告。

(宣传部)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