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严格用人制度 选人用人更加规范

发布日期:2003-01-22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918设置

    我校在建立、实施三、四级岗位(相当正、副处级岗位)用人程序的基础上,日前决定自2003年起凡拟聘五级岗位(相当正科级岗位),须先进行岗位测试,其结果作为基本应聘依据。
    我校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建立了严格的三、四级岗位用人办法,必须经过民主推荐、考察、党委投票确定人选、公示、试用、试用期到后再考察、党委再投票等一系列程序。实施以来,证明过程透明,决策民主,效果显著,基本做到了任人唯贤,避免了任人唯亲现象,一批得才兼备的管理干部脱颖而出。
    五级岗位是承上启下的关键岗位,对业务、政策的熟悉程度客观上影响整个工作效率,为此,学校今年决定对应聘人员首先测试,再进行公开竞聘,使该岗位的用人程序更趋规范。测试采用笔试方式,包括基本政治理论、管理基本知识、学校基本情况、公文起草等,并将请校外或退休专家出题评阅。

(方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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