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十五”规划纲要》的有关规定,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专项任务研究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人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3万元。
2、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获得非高校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经费资助(3万元以上),预期成果可为有关部门和单位采纳。申报时须提供资助单位财务部门的经费资助证明。
3、凡作为第一负责人正在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博士点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尚未结项的教师,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只承担专项任务研究项目尚未结项的教师,不得申报本年度专项任务研究项目。
5、申报课题名称不得与本人已获批准的国家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相同或为其中的子课题。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www.sinoss.net)”,下载《申请评审书》的WORD表格,按照本通知及《申请评审书》要求,设计项目论证。
2、有意申报的老师请在5月8日之前将申报书交到校科研处。
3、每项研究项目评审费200元。
一、申报条件
1、专项任务研究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人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3万元。
2、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获得非高校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经费资助(3万元以上),预期成果可为有关部门和单位采纳。申报时须提供资助单位财务部门的经费资助证明。
3、凡作为第一负责人正在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博士点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尚未结项的教师,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只承担专项任务研究项目尚未结项的教师,不得申报本年度专项任务研究项目。
5、申报课题名称不得与本人已获批准的国家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相同或为其中的子课题。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www.sinoss.net)”,下载《申请评审书》的WORD表格,按照本通知及《申请评审书》要求,设计项目论证。
2、有意申报的老师请在5月8日之前将申报书交到校科研处。
3、每项研究项目评审费200元。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