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进校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3-04-22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605设置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指示精神,为切实做好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自4月22日起,我校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对进入学校的人员进行检查。规定如下:
    1、我校学生、教职工凭校徽、学生证、工作证或其它校内有效证件进校;
    2、在我校工作的临时工,一律凭临时出入证进入学校;
    3、外单位办事人员经学校相关部门认可后方可进入学校;外来闲杂人员一律谢绝进入;
    4、禁止出租车及其它外来车辆进入校园。
    为了全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安全,请大家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共同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
    特此通知。

(校办公室)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