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陈西瑶同学记过处分的决定

发布日期:2003-05-04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923设置

    食品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2001级(2)班学生陈西瑶,女,南通市人,学号Q0131202。在学校预防“非典型性肺炎”工作的非常时期,该生无视学校《通告》规定,经举报,在2003年4月29日擅自接待来自外地的同学。事发后,经多次教育仍不配合调查,并编造、隐瞒实情。这一行为不仅违反了校纪校规,还危及到他人的健康和安全。为严肃校纪,坚决阻断“非典”的一切可能传播途径,经学院同意,学生处审核,报校领导批准,决定给予陈西瑶记过处分。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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