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毕业生:
为了保证毕业生充分就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于目前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从即日起至2003年5月31日止到所在学院签定保管户口和档案的协议,即《上海高校未就业毕业生保管户口和档案协议书》,并办理相关手续。请毕业生们注意如下问题:
1、外地生源的毕业生如不办理保管户口和档案两年的手续,留沪截止时间为今年6月底。
2、如外地生源的毕业生准备在今年10月底之前与上海用人单位签约的,就必须到所在学院办理相关户口和档案保管手续。
3、学校办理保管户口和档案,不收取任何费用。在保管期间,学校可随时(节假日及寒暑假除外)为学生办理就业和升学有关手续及户口和档案的转出。
4、凡要求学校保管户口和档案的同学,必须参加由上海市教委统一指定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的保险,否则学校不予保管其户口和档案(具体办理保险手续另行通知)。
5、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的保险为期两年,保险金额400元。毕业生如找到工作,凭保险合同可去保险公司退还剩余保金。
为了保证毕业生充分就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于目前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从即日起至2003年5月31日止到所在学院签定保管户口和档案的协议,即《上海高校未就业毕业生保管户口和档案协议书》,并办理相关手续。请毕业生们注意如下问题:
1、外地生源的毕业生如不办理保管户口和档案两年的手续,留沪截止时间为今年6月底。
2、如外地生源的毕业生准备在今年10月底之前与上海用人单位签约的,就必须到所在学院办理相关户口和档案保管手续。
3、学校办理保管户口和档案,不收取任何费用。在保管期间,学校可随时(节假日及寒暑假除外)为学生办理就业和升学有关手续及户口和档案的转出。
4、凡要求学校保管户口和档案的同学,必须参加由上海市教委统一指定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的保险,否则学校不予保管其户口和档案(具体办理保险手续另行通知)。
5、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的保险为期两年,保险金额400元。毕业生如找到工作,凭保险合同可去保险公司退还剩余保金。
(校就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