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水产大学通告(沪水大防“非典”第2号)

发布日期:2003-05-20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901设置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及上海市教委要求防治“非典”工作要做到 “严而又严”、“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防范工作,完善防范体系。经研究决定,现发布第二号通告:
    1、严格进出校门制度。学海路校区师生凭工作证、学生证进入校区;军工路校区师生凭学校统一制作的胸卡进出校门,退休教职工凭退休证进出校门,住在校区内的家属凭临时出入证和身份证进出校门,其他人员凭贴有照片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 
    2、全校师生坚持每天测量体温,一旦发现体温异常(37.5℃以上)或有其他不适症状,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医治。不许瞒报和拖延就医。 
    3、学校师生未经批准,不得在校内外接待外省市人员。 
    4、全校各级干部、党员、团员、学生干部必须以身作则,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玩忽职守、临阵退却、不遵守上海市及学校规定者,要按校纪严肃处理。 
    5、严格执行学生宿舍查房制度,每天由寝室长负责查房,并将查房结果报告社区管理员。社区每天对查房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报“非典”防治工作办公室。 
    6、对于违反《上海水产大学通告》、《补充通告》及本通告的教师,将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留岗察看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公职。 
    7、违反《上海水产大学通告》、《补充通告》及本通告的学生,将给予校纪处分,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校“非典”防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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