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3届毕业生办理托管户口和档案保险手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3-05-23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945设置

2003届毕业生:
    凡要求学校保管户口和档案的毕业生,必须参加由上海市教委统一指定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的保险,否则学校不予保管其户口和档案。现将具体办理保险手续通知如下:
    办理保险时间:6月2日-6月3日
    上午9:00-下午4:00(中午照常办理)
    办理地点:行政楼底楼115室(校就业指导中心培训室)
    办理时需提供:
    1、《上海高校未就业毕业生保管户口和档案协议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400元人民币(保险费)

(校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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