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学(2003)8号文件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2003)3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并请示校领导同意,我校对200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博士研究生初试安排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复试
学校不再集中组织考生进行面试。
考生政审与复试同时进行。
考生可在其居住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新生报到时学校进行复查、如有作假等行为,将取消入学资格。
复试的形式,原则上以电话口试和开卷笔试的办法进行。考生在6月5日左右注意接收试卷挂号信(邮政地址以报名表上本人通讯地址)。
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将试题和答题纸,考生政审材料、体检表、证明本人业务水平的材料等寄回学院,学院综合考虑,确定拟录取名单。
同等学历考生须提供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和进修4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并在6月7日来本校参加加试课程的考试。
复试的有关事项,考生可以向各自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咨询。
二、博士生初试安排
博士生初试初步拟定在6月30日至7月4日进行(待上海市教委批准),外地考生须在6月14-15日来校集中进行医学观察,6月30日报到、体检,至7月1日至2日笔试、7月3日同等学历考生加试,7月4日面试,7月5日学院上报拟录取的博士生名单。
一、硕士研究生复试
学校不再集中组织考生进行面试。
考生政审与复试同时进行。
考生可在其居住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新生报到时学校进行复查、如有作假等行为,将取消入学资格。
复试的形式,原则上以电话口试和开卷笔试的办法进行。考生在6月5日左右注意接收试卷挂号信(邮政地址以报名表上本人通讯地址)。
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将试题和答题纸,考生政审材料、体检表、证明本人业务水平的材料等寄回学院,学院综合考虑,确定拟录取名单。
同等学历考生须提供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和进修4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并在6月7日来本校参加加试课程的考试。
复试的有关事项,考生可以向各自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咨询。
二、博士生初试安排
博士生初试初步拟定在6月30日至7月4日进行(待上海市教委批准),外地考生须在6月14-15日来校集中进行医学观察,6月30日报到、体检,至7月1日至2日笔试、7月3日同等学历考生加试,7月4日面试,7月5日学院上报拟录取的博士生名单。
(研究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