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近日,我校接中国农学会《关于评选、表彰第三届“全国优秀农业科技工作者”的通知》(农学(办)发[2003]33号),通知我校推荐“全国优秀农业科技工作者”候选人。
原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国农业科研、教育、科技企业、科技管理与普及推广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农业科技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并具较大影响。
三、推荐单位及名额
各省市农学会、中国农学会学会、专业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理事单位、有关科研、教育单位均可推荐。每个单位至多可推荐3名。全国共表彰60名。
四、推荐材料
6月20日前报(略)
五、评审表彰
拟于2003年8月评审,下半年表彰。
六、评审费用(略)
七、联系方式(略)
(原通知对各单位的推荐办法与程序没有规定。我校以前二届没有获得过此类奖项。)
因时间较紧,经校领导决定:
1、我校积极参与,推荐三名候选人。
2、为扩大推荐范围,更广泛地征求意见,我校采用各学院、校学术委员会委员通讯推荐,校领导研究确定推荐人选人办法向中国农学会推荐。
请各学院、各校学术委员会在6月9日上午9:00前向人事处推荐三名人选(全校范围内推荐)。校学术委员会会员可直接向人事处推荐,也可到所在学院推荐(也可弃权),各学院汇报时应注明推荐人数(不计名)。
人事处联系办法:郑卫东,65685305,wdzheng@shfu.edu.cn;程彦楠:65710304,yncheng@shfu.edu.cn。
近日,我校接中国农学会《关于评选、表彰第三届“全国优秀农业科技工作者”的通知》(农学(办)发[2003]33号),通知我校推荐“全国优秀农业科技工作者”候选人。
原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国农业科研、教育、科技企业、科技管理与普及推广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农业科技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并具较大影响。
三、推荐单位及名额
各省市农学会、中国农学会学会、专业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理事单位、有关科研、教育单位均可推荐。每个单位至多可推荐3名。全国共表彰60名。
四、推荐材料
6月20日前报(略)
五、评审表彰
拟于2003年8月评审,下半年表彰。
六、评审费用(略)
七、联系方式(略)
(原通知对各单位的推荐办法与程序没有规定。我校以前二届没有获得过此类奖项。)
因时间较紧,经校领导决定:
1、我校积极参与,推荐三名候选人。
2、为扩大推荐范围,更广泛地征求意见,我校采用各学院、校学术委员会委员通讯推荐,校领导研究确定推荐人选人办法向中国农学会推荐。
请各学院、各校学术委员会在6月9日上午9:00前向人事处推荐三名人选(全校范围内推荐)。校学术委员会会员可直接向人事处推荐,也可到所在学院推荐(也可弃权),各学院汇报时应注明推荐人数(不计名)。
人事处联系办法:郑卫东,65685305,wdzheng@shfu.edu.cn;程彦楠:65710304,yncheng@shfu.edu.cn。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