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4.8”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上海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我校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如下:
一、6月5日-20日
1、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传达市教委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文件精神,布置我校“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
2、利用校园网宣传我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使大家及时了解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有关信息。
3、安全办负责举办《安全生产法》学习辅导报告,各部门配合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4、各学院、直属部门、后勤服务中心、相关校办企业出黑板报一块,并在各部门公共场所展出,校安全办将组织检查和评比。
5、校安全办向各学院、各直属部门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校内张挂安全生产横幅。
6、组织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部门、后勤服务中心的制订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同时要求以上部门及校办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地安全自查,要求做到明确重点,认真检查,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并务必于6月20前将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人员名单及自查结果报校安全办(即后勤与产业办公室 65710272)。
二、6月23-25日 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进一步落实整改工作。
三、6月27-30日 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对安全生产宣传和大检查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四、7月5前 校安全办将我校“安全生产月”情况汇总上报市教委安全办。
一、6月5日-20日
1、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传达市教委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文件精神,布置我校“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
2、利用校园网宣传我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使大家及时了解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有关信息。
3、安全办负责举办《安全生产法》学习辅导报告,各部门配合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4、各学院、直属部门、后勤服务中心、相关校办企业出黑板报一块,并在各部门公共场所展出,校安全办将组织检查和评比。
5、校安全办向各学院、各直属部门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校内张挂安全生产横幅。
6、组织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部门、后勤服务中心的制订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同时要求以上部门及校办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地安全自查,要求做到明确重点,认真检查,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并务必于6月20前将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人员名单及自查结果报校安全办(即后勤与产业办公室 65710272)。
二、6月23-25日 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进一步落实整改工作。
三、6月27-30日 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对安全生产宣传和大检查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四、7月5前 校安全办将我校“安全生产月”情况汇总上报市教委安全办。
(校安全生产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