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直属单位、各班级: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大中小学今年暑期工作、新学期开学和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经研究,对《关于2003年暑期放假的通知》(沪水大办[2003]69号)中的第1、第2点作如下调整:
1.学生暑期放假时间为7月2日(星期三)-8月29日(星期五)。全校学生8月30日、31日报到注册,同时递交返校前2周的体温检测及出行记录表(由学生处统一印发)。9月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教职工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4日-8月27日。行政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含直属部门)轮休6周(含双休日),工勤人员轮休4周,校产企业及其它人员自主适当安排轮休。暑期上班、值班时间为9:00-16:00。8月28日(星期四)全体教职工正式上班。
3.全体中层干部8月25日-27日学习培训,8月25日上午9:00行政楼201报到。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大中小学今年暑期工作、新学期开学和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经研究,对《关于2003年暑期放假的通知》(沪水大办[2003]69号)中的第1、第2点作如下调整:
1.学生暑期放假时间为7月2日(星期三)-8月29日(星期五)。全校学生8月30日、31日报到注册,同时递交返校前2周的体温检测及出行记录表(由学生处统一印发)。9月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教职工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4日-8月27日。行政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含直属部门)轮休6周(含双休日),工勤人员轮休4周,校产企业及其它人员自主适当安排轮休。暑期上班、值班时间为9:00-16:00。8月28日(星期四)全体教职工正式上班。
3.全体中层干部8月25日-27日学习培训,8月25日上午9:00行政楼201报到。
(上海水产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