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开税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3-07-25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1161设置

各位补开税单的老师:
    今接税务局通知,已取得产权证的购房者,都需提供《上海市购房者个人所得税计征税基扣除登记卡》才能补开税单。请各有关老师看到通知后相互转告,尽快把退税登记卡复印件交到财务处。
    联系人:曾倩;联系电话:65710342。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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