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农行卡在跨行ATM设备取款收取手续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3-09-15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5595设置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银监会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制定并将在2003年10月1日实施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农行自同日起对所有金穗卡持卡人(包括准贷记卡、借记卡)在跨行ATM上取款一律实行收费。
    具体标准如下:本地跨行ATM取现:2元/笔;异地跨行ATM取现:交易金额的1%+2元/笔。
    为减少教职员工、学生持卡人在持卡取款手续费的支出,请持卡人尽量到农行ATM取款机或农行营业点办理存取款业务。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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