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各学院学科发展的实际情况及前两轮科教岗位的实践,经相关学院院长联席会议讨论,校党委常委会2003年9月28日审议,对《上海水产大学学科建设岗位选聘暂行办法》(2001年11月)的首席教授、学科带头人受聘条件调整如下。
一、受聘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改革开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敬业爱业,重诺守信,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作风民主,胸怀宽广,团结合作,热心培养年轻同志。
二、其他条件
按本校有关规定距退休年龄不足一年(2004年8月31日前退休)的专家不再推荐提名。
除基本条件外,受聘首席教授、学科带头人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首席教授
正在主持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
1、项目总经费50万以上(人文经管类25万以上);
2、现任博士生导师;
3、近五年获得过一项国家科教四大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发明奖、国家教学成果奖)(前三名);
4、对校学科群的发展有前瞻性的、战略性的见解,在国内外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具有组织带领多个学科的科教人员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
(二)学科带头人
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新增博士点学科内专家具备二项):
1、项目总经费30万以上(人文经管类15万),正在主持省部级或省部级以上重大或重点科研项目;
2、现任博士生导师,或目前承担一门博士生课程教学,或博士生指导小组成员;
3、近两年发表不少于4篇学术论文(第一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出版专著,或主持编写(主编或副主编)省部级以上统编教材;
4、近五年获得过一项省部级以上科教四大奖(前三名)。
其他事项按照《上海水产大学学科建设岗位选聘暂行办法》(2001年11月)规定执行。
本意见由科研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上海水产大学
2003年9月29日
一、受聘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改革开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敬业爱业,重诺守信,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作风民主,胸怀宽广,团结合作,热心培养年轻同志。
二、其他条件
按本校有关规定距退休年龄不足一年(2004年8月31日前退休)的专家不再推荐提名。
除基本条件外,受聘首席教授、学科带头人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首席教授
正在主持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
1、项目总经费50万以上(人文经管类25万以上);
2、现任博士生导师;
3、近五年获得过一项国家科教四大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发明奖、国家教学成果奖)(前三名);
4、对校学科群的发展有前瞻性的、战略性的见解,在国内外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具有组织带领多个学科的科教人员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
(二)学科带头人
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新增博士点学科内专家具备二项):
1、项目总经费30万以上(人文经管类15万),正在主持省部级或省部级以上重大或重点科研项目;
2、现任博士生导师,或目前承担一门博士生课程教学,或博士生指导小组成员;
3、近两年发表不少于4篇学术论文(第一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出版专著,或主持编写(主编或副主编)省部级以上统编教材;
4、近五年获得过一项省部级以上科教四大奖(前三名)。
其他事项按照《上海水产大学学科建设岗位选聘暂行办法》(2001年11月)规定执行。
本意见由科研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上海水产大学
200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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