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3-10-13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746设置

各学院、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上海市献血条例》规定,单位和公民应自觉参与献血活动,本市依法实行无偿献血制度。为了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我校将于10月21日上午在学海路校区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希望全校师生积极参与,献上您的一份热血和爱心。具体安排如下:
    1、报名方式、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教师、学生自愿到所在学院党总支报名,机关、直属单位人员到机关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报名。各单位汇总后发e—mail至mhwang@shfu.edu.cn.
    报名截止日期:10月16日
    2、献血地点
    学海路校区图书馆二楼(A8201)
    3、献血时间
    10月21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
    4、车辆安排
    教职工、军工路校区的学生自行乘学校班车往返,车费到校办报销。

(校献血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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