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度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项目申报信息

发布日期:2003-11-06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659设置

    为实现上海市科技发展总体目标,培养和选拔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学科和技术带头人,上海市科委正式启动2003年度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受理项目范围本计划主要用于资助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以自由选题形式开展的学科前沿探索和多学科交叉研究项目,尤其是与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开展的此类合作交流项目;项目经费还可用于支持出版此类研究成果的学术著作。
    二、申报条件凡符合《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管理办法》中申报条件且未获得过本计划资助的上海市优秀科技工作者。
    1、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申请者年龄未满50周岁。
    2、申请者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并具有教授或相当于教授级的专业技术职称。
    3、申请者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1)国家“973”、“863”等重大重点项目的首席科学家和一级子课题负责人;(2)国家、中央部委和上海市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企业或大中型骨干企业研发中心负责人 (3)上海市重大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4)上海市科委重大项目负责人;(5)上海市重点学科带头人;(6)市科委优秀启明星和市、部委办人才计划重点资助者;(7)曾在海外著名大学或重要公司担任业务部门负责人且目前定居在沪从事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工作有突出成绩的专家。
    三、申报方式与要求
    1、申请者可以在“上海科技”网站(www.stcsm.gov.cn)上下载《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2003版)》以及《上海市科委人才培养计划个人信息简表》,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后随附件材料提交校科研处。
    2、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03年11月17日。申报时需提交书面可行性方案和统计表以及附件材料一式9份,并通过“上海科技”网站提交包含有可行性方案和所有表格在内的电子文本1份,同时也发至hhli@shfu.edu.cn。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3、详细情况请登陆“上海科技”网站或到学院查阅。

(科研处 李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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