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4年度上海市教委各类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3-12-12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601设置

    接上海市教委通知,2004年度上海市教委重点、一般以及青年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科研项目一定要有创新的内容,要有科技含量和学术水平。
    2.主题力求与地方经济的发展相结合。
    二、申报要求
    1.资助力度:
    上海市教委重点项目理科为15万元,人文社科4万元;
    上海市教委一般项目理科为6万元,人文社科2万元;
    上海市教委青年基金项目理科为3万元,人文社科1万元。
    2.研究期限:
    自然科学研究2年,生命科学研究不超过3年,人文社科研究1年。
    3.青年基金申报者年龄为35周岁以下,原则上以新进博士为主,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目前暂无其它来源科研项目,。
    4.重点项目申报者必须提供查新报告,并要参加公开答辩。
    5.申请书格式请从校园网-校务公开-科研处一栏下载。
    6.申请书一式二份,在2月18日前交到各学院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交到科研处,过期不再受理。(联系人:李辉华,联系电话:65710287)。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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