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开展200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文明单位及好人好事、精神文明建设特色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补充说明:
1、关于文明单位评选:
原来是文明单位的部门,须要提供年度的精神文明建设的总结一份,由文明办公室提交校精神文明建设执行委员会讨论验审;
原来不是文明单位部门,须提供申报材料一份,然后进行工作互查,由文明办公室提交校执行委员会讨论通过,再上报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审议表决。
2、关于申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申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部门,必须原先为文明单位。另须填写一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登记表》,表格在“校园网——校务公开——校办公室——规程规定”栏目中下载。
3、关于好人好事、精神文明建设特色项目:
须填写《精神文明建设特色项目、好人好事申报表(样表)》,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及获得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4、所有材料及表格,请以E-mail形式发送(lqyou@shfu.edu.cn)。
请各部门注意时间节点,尽量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校文明办。联系人:游录泉,电话:65710302,13361913088。
谢谢配合。
1、关于文明单位评选:
原来是文明单位的部门,须要提供年度的精神文明建设的总结一份,由文明办公室提交校精神文明建设执行委员会讨论验审;
原来不是文明单位部门,须提供申报材料一份,然后进行工作互查,由文明办公室提交校执行委员会讨论通过,再上报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审议表决。
2、关于申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申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部门,必须原先为文明单位。另须填写一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登记表》,表格在“校园网——校务公开——校办公室——规程规定”栏目中下载。
3、关于好人好事、精神文明建设特色项目:
须填写《精神文明建设特色项目、好人好事申报表(样表)》,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及获得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4、所有材料及表格,请以E-mail形式发送(lqyou@shfu.edu.cn)。
请各部门注意时间节点,尽量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校文明办。联系人:游录泉,电话:65710302,13361913088。
谢谢配合。
(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