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上海市专利费用资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3-12-18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726设置

各位老师、在读硕士及博士:
    为做好我校教师、在读硕士及博士申请上海市专利费用资助的工作,现将修订的《上海市专利费用资助办法》中增加的内容公布如下:
    (1)对发明专利取得授权后资助授权当年年费,改为资助授权当年及授权后第二年、第三年年费;
    (2)鼓励研究生先申请专利,再发表论文,在关键领域和若干科技发展前沿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对本市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申请发明专利,每项资助3000元;
    (3)对取得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每项资助3万元,每项最多资助2个国家改为每项最多资助3个国家;
    (4)对列入国家及本市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专利试点企业、示范企业专利申请给予专项资助,发明专利申请每项资助2000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每项资助1000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每项资助500元。
    《上海市专利费用资助办法》、各类专利申报所需材料、专利受理说明及各类申请表格等在各学院已经公布。如有问题咨询,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电话:65710231、65710287。

(科研处 李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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