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寒假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4-01-08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632设置

各学院、处、室、中心、有关部门:
    2004年寒假和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寒假和春节期间学校的政治、治安稳定,使大家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现结合本校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检查
    各部门要认真开展假前安全检查,对重要的实验器材、办公设备、化学试剂等要落实管理措施,对假期不用的实验室、办公室要切断电源、气源,并加贴封条;对假期中需继续使用的办公室、实验室要落实专人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尤其是有技防装置的单位,请认真检查报警装置是否良好,并在假期中加强使用,责任到人,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确保安全。
    二、做好留校度假学生的管理工作
    各学院要做好留校学生的登记、统计工作,加强防火、防盗、防骗、防赌教育。社区要加强宿舍安全巡查,杜绝学生乱拉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等现象发生,对来访人员要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确保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加强出租房屋及外来人员管理
    房屋出租部门要加强出租房屋的管理,加强安全检查,不留盲区。各部门要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对假期仍需使用的外来人员,要及时将名单报保卫处,并加强对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四、禁止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
    上海市消防局日前向我校发出“关于禁止购买、燃放非法烟花爆竹的告知书”:1、禁止购买、燃放非法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区域进行。2、对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规条例的行为,公安消防机构将依法从严查处。我校是杨浦区防火安全重点单位,校园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五、加强值班工作
    各学院、部门要落实好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开展每日巡查,做好值班记录。校卫队要加强校内治安巡逻,防止无关人员混入校内。各单位值班名单于1月12日前报保卫处。
    特此通知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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