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大扫除通知

发布日期:2004-03-01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2911设置

    为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学校今年春季防病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由校精神文明办和爱卫办牵头组织一次全校范围内的卫生打扫除活动,事后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和评比。
    活动时间:3月2日下午:3:30
    分工范围;物业公司负责打扫室内公共部位,以及操场、道路、绿地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等。
    各学院、各处室、中心和各直属部门负责打扫各自工作场所。
    打扫要求:室外的道路、绿地要整洁、无杂物,楼梯、走道、公共场所地面清洁、无尘、无纸屑等。厕所清洁、无异味、无污迹,下水管道畅通、无堵塞等。
    室内办公室:门、窗、灯、电扇无积灰,桌、椅、橱整齐整洁,墙角无蜘蛛网等。


                                         校精神文明办 爱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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