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届中层干部行政正职接受任职前谈话

发布日期:2005-01-11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1828设置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要求,1月7日上午,在科技大楼四楼会议室,校长潘迎捷和校党委副书记吴嘉敏与新一届中层干部行政正职进行了集体谈话。
    潘校长从干部任职后的工作态度、工作意识、工作要求三方面与中层干部行政正职进行了谈话。他指出:1、各学院、机关处室、各直属部门实行行政负责制,对部门工作负主要责任,为此应做到两个正确对待。首先要正确对待自己,充分发挥班长的作用。双肩挑的同志应先将自己作为处长、院长,然后才是教授。要看到自己的不足,严格要求自己。其次正确对待同志,正确处理意见分歧,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作用,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关心爱护每一个职工。2、行政正职要树立忧患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意识。本届部门领导班子任期四年,在学校发展的关键时期起承上启下的作用,作为正职,应正视学校与其他兄弟院校、一流大学的差距,克服人才、机制、体制制约学校跨越式发展的困难,具有敢于破解难题的勇气和能力,变压力为动力。要更新观念,站高一步,想远一步,努力做到责任明确,思路清晰,部门工作有起色、亮点、跨跃。3、每位同志工作中要务实、开拓、奉献,将“勤朴忠实”校训认真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做到在任期内“工作有新举措,改革有新突破,发展有新局面”。每位同志要谋大事、干实事、做成事。部门发展规划、目标想清楚、看清楚,扎扎实实制定,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校党委副书记吴嘉敏与新一届中层干部行政正职的同志们进行了廉政谈话。希望大家作为部门第一责任人,不仅是行政第一责任人,也是经济第一责任人。要树立经济责任意识,不仅自己要做到廉政自律,而且部门其他人员也要做到廉洁自律。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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