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学院团委开展“走入法院”活动

发布日期:2005-10-21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565设置

    10月17日,在经贸学院团委组织下,由谢云川同学、李爽老师带队,70多名同学坐车来到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一起旁听了一场经济纠纷案的审理。
    一进入审判厅,迎面看见的是一个高悬着的大大的国徽——金黄的麦穗和闪亮的镰刀把全场都笼罩在一份庄严肃穆之中——同学们顿时安静下来,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秩序地进入旁听席就座。
    由于一些原因,被告未能出席,于是审判员宣布作缺席审判。这是一场典型的经济纠纷案,被告是一家报社,向原告上海某轻钢加工公司订做了三批书报亭和雨棚,原告履行了义务后,被告却未有部分款项未按期付款,双方协调无效后,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讼。经过法院审查,原告陈述、举证等一系列法庭程序,这次审判顺利结束,审判员宣布法院将做进一步调查核实。
    虽然被告缺席,使这次审判缺少了“法庭辩论”这一环节,让同学们觉得有些遗憾,但这次旁听会仍让大家受益匪浅。当听到原告的许多证据都是一些合同、文书等,我们明白了有效合同的重要性,更懂得在今后经济交往中,不仅要遵法守法,更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这次旁听会使我们坚定了我国建设法治社会的信念,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更是深深地印入了我们脑海。法,高于一切。
  

(经贸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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