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星期五)学生学籍处理专题会议在军工路校区行政楼214会议室召开,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黄晞建、学生处和教务处负责人、申诉处理委员会主要成员及学生代表参加了会议。
教育部2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对学生违纪处理的程序要更加规范,要贯彻正当程序的原则,规定学校作出涉及学生权益的管理行为时,必须遵守权限、条件、时限以及告知、送达等程序义务,明确规定“对学生的退学处理,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正是本着落实21号令文件的精神,学校专门召开了此次学籍处理专题会议。
会议就近期5位同学的退学情况进行了认真研讨并最后审定。会上,教务处和学生处分别就学籍处理的成绩等相关证明材料和引用条款进行了说明。申诉处理委员会成员和学生代表作为监督部门认真听取了说明,并就一些重点进行了详细询问。
今后类似的会议还将视具体情况不定期地召开,促使我校的学生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教育部2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对学生违纪处理的程序要更加规范,要贯彻正当程序的原则,规定学校作出涉及学生权益的管理行为时,必须遵守权限、条件、时限以及告知、送达等程序义务,明确规定“对学生的退学处理,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正是本着落实21号令文件的精神,学校专门召开了此次学籍处理专题会议。
会议就近期5位同学的退学情况进行了认真研讨并最后审定。会上,教务处和学生处分别就学籍处理的成绩等相关证明材料和引用条款进行了说明。申诉处理委员会成员和学生代表作为监督部门认真听取了说明,并就一些重点进行了详细询问。
今后类似的会议还将视具体情况不定期地召开,促使我校的学生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