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财务处等部门实行持牌上岗

发布日期:2006-03-21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554设置

    为贯彻校领导在机关、直属部门6级以上岗位人员大会的要求,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最近一段时期以来,人事处在部门内部开展了讨论,要求全体人员思考两个问题:人事处如何适应学校新一轮发展的需要,如何抓住机遇决战七年?人事处工作人员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思想准备、能力提高来参与学校的发展,真正成为政策的设计者、改革的贯彻者、工作的推进者?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人事处最近实施了“持牌上岗”制度:将每一个岗位的姓名、职务、工作职责、联系电话等统一制成工作牌,在办公室显现处展出,便于联系工作。
    此外,财务处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实行了挂牌上岗制度,以崭新面貌服务广大师生员工,受到好评。
    校领导表示,希望机关、直属各部门,向人事处和财务处学习,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好挂牌上岗工作,为切实推进目标责任制工作,创造更好的舆论和环境氛围。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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