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生会关于无偿献血的倡议书

发布日期:2006-10-12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1413设置

    献血是爱,献血是奉献,献血是保障。今天,校团委和校学生会的全体成员向广大同学们发起倡议:让我们以履行公民义务为光荣,本着关心社会、关爱他人的精神,一起走进响应号召、无偿献血的队伍中来吧!
    无偿献血是国际红十字会和世界卫生组织从二十世纪30年代建议和提倡的,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实现了无偿献血制度。 1998年10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在我国实行无偿献血的制度,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无偿献血是医疗临床用血安全的保证。我国无偿献血(含义务献血)只占总医疗用血量的30%左右,故医疗用血大多来自个体供血,血液质量难以保证。据一些地方调查,有些地方个体卖血者的乙肝阳性率高达30%-90%,丙肝达8%-13%,艾滋病病人经过血液途径感染的比例越来越高。事实证明,只有实行无偿献血才能杜绝血液买卖,才能从根本上保证血液质量,保障献血者的健康和用血者的安全。
    您知道吗?每次献血所抽取的200~400毫升血液,仅占人体血液总量的5%~10%,血液自身具有很旺盛的代偿能力,间隔半年以上的献血,不但绝对无损健康,相反还可以增进血细胞的新陈代谢,从而有益身心健康。坚持长期科学献血,可以减少心脑血管的疾病。人体血液中铁含量超过10%易患癌症,所以献血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癌症的发生率。这种既可以救死扶伤,又对自己有益的事,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所谓的奉献,就是在给予的过程中,获得自我价值的实现和满足。作为一个献血的志愿者,我们是在用自己的爱心和鲜血,帮助创造一个更美好的世界,没有比这更好的奖赏了。我们在幸福着别人的时候,也在幸福着自己。一个献血志愿者不光是献出了200CC血液,不光是以这些血挽救了人的生命,更重要的是,通过这样的行动,将爱心传播出去,让全社会知道奉献的真谛。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不仅是为医疗服务的一项具体工作,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爱心奉献的新型人际关系,是联结人们友谊的桥梁和纽带,是一种高尚的人道主义。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有助于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爱、互助的传统美德,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具体体现,作为一种衡量公民基本道德和操守的高尚行为,已经为整个社会所认同及倡导。在此,我们倡议所有富有爱心的同学,积极行动起来,伸出你的手臂,献上你的爱心,加入到无偿献血的志愿者队伍中来。让我们通过我们的行动,给他人带去生命的希望,也给我们的社会带去爱的阳光!
    期待着您的行动!

(校团委 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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