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学院学习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精神

发布日期:2007-06-21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1963设置

    6月19日下午,食品学院召开党支部书记学习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中纪委《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中央纪委副书记夏赞忠就颁布实施《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有关问题答新华社记者问。会议由食品学院党委书记陈江华主持,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了学习。
    陈江华书记首先带领大家学习了文件精神,她说,中央纪委颁布的《若干规定》,是根据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需要制定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若干规定》列出的八种权钱交易形式和认定这些违纪行为的具体政策界限,既为及时惩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提供了政策依据,又进一步明确了今后查办权钱交易案件的重点,为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武器。
    陈江华书记要求各支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按照校纪委的要求,把《若干规定》的学习宣传放在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集中精力,认真抓好。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中纪委和校纪委的部署上来,提高贯彻实施《若干规定》的自觉性。她要求各支部首先要认真学习,把握《若干规定》的基本精神,真正理解和掌握《若干规定》明确的廉政行为规范,了解违反《若干规定》的严重后果,提高防范意识,筑牢反腐防线。其次要抓好实施,保证《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根据《若干规定》的要求,逐条认真对照检查,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凡有问题的同志,一定要珍惜和把握机会,杜绝侥幸心理,在规定的期限内(6月25日前)向党组织说清情况和问题,并立即予以纠正,争取从宽处理。
    陈江华书记最后要求各支部要以此项工作为契机,把《若干规定》的学习与当前开展的“学风建设”活动工作有效地结合起来,扎实推进我院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

(食品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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