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举办就业政策法规讲座

发布日期:2008-01-03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2035设置

      随着《新劳动法》的出台,也是毕业班年底就业的高峰期,为使毕业班同学更加深入清晰的认识应届毕业生就业法律法规及应届毕业生正当维权方法,信息学院2008年1月2日下午在学海路特邀请华东政法大学学生就业中心主任、中信正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松强老师来校为我院2008届全体毕业生做了一场“毕业生就业政策法规及合理维权”讲座,整个会场座无虚席。
      吴老师用诙谐幽默的语气,紧紧围绕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通过多个真实的毕业生求职案例深入浅出的为大家讲解了应届毕业生从就业准备到签约到报到就业的整个流程,并强调“诚信”在就业过程中的重要性,同时针对就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求职陷阱及应对方式,就业协议的条款内容及其与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联系区别,毕业生违约及毕业生就业权益的自我保护方法等内容做了重点阐述。对于新出台《新劳动法》中与毕业生就业相关的条款,尤其是有关规定试用期的内容给大家做了进一步说明和提醒。吴老师希望大家在求职过程中务必要对企业方有清晰的认知,学会信息收集的技巧,增强明辨能力,学会去伪存真。同学们也针对自身在就业过程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如实习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等等,都与吴老师做了进一步沟通交流。
      会场气氛轻松和谐,同学们普遍反应此次关于毕业生就业政策法规及维权意识讲座办的及时有效,听了讲座之后对毕业生的相关政策和基本维权有了更加清晰的理解,对于自身今后的就业将起到积极的促进指导作用。

(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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