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再次荣获“上海市平安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08-04-18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2054设置

      4月18日上午,市科教党委召开“市科教党委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表彰暨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推进大会”。会上,我校被授予“2007年度上海市平安单位”,保卫处张旭同志荣获“2006~2007年度市科教党委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校党委书记叶骏同志出席会议。
      2007年,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本市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紧紧围绕综治责任书所确定的各项任务要求,以建设“平安单位”、“安全文明校园“为主线,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全校上下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大力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和谐校园建设,有力地维护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了全校的治安稳定和政治稳定,创造了良好的育人环境。
      我校将以荣誉为动力,进一步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力度,深化“平安校园”建设,为上海的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繁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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