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第五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日前举行

发布日期:2008-11-19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2803设置

      11月16日上午9:00,在军工路培训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了我校第五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校党委书记叶骏教授,校长潘迎捷教授,副校长黄硕琳教授出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由研究生部主任施志仪教授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海海洋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上海海洋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细则》。现行的《上海海洋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细则》由校第四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0年6月开始执行。随着研究生教育的快速发展,对我校学位授予学位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次修订主要提高了对研究生在学期间科研成果的要求,增加了对研究生论文盲审的规定,对论文评阅、答辩等规定也作了完善。新的《上海海洋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细则》进一步规范了我校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
      研究生部王艳副主任、冷向军副主任分别汇报了2009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及招生导师,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以及开展学位论文原创性检查工作的初步方案。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是近年来普遍关注的话题。鉴于现有培养机制的不足,建立一种能够强化导师责任,激发导师、研究生的内在积极性、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激励机制尤显重要。教育部从2006年起已在部分高校推进了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工作。我校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将以建立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为核心,以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为主要内容,通过统筹各类资源,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从而达到激发导师和研究生的内在积极性和创新热情,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实现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主要内容包括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和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会议还决定近期内对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学术原创性检查,重点在于打击、杜绝在学位论文撰写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的行为。开展学位论文原创性检查工作,将有助于维护学术道德,端正学术风气,规范学术行为,提高我校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潘迎捷教授就加强学位建设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和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创性检查,均是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新的一轮学位申报工作即将开始,要合理规划学位点布局,提高学位授予质量,以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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