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国家档案局第 27 号令),推进依法治档,促进高校档案工作更好地为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服务,为学校改革发展和社会服务。由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档案局组成的检查组一行 7 人于 2009 年11月18日上午对我校档案工作进行了检查。我校党委书记叶骏参加会议并致辞。

我校校办主任张敏就我校档案工作管理体制 、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档案业务建设、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 档案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等方面进行汇报。
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和查阅资料,检查组成员一致认为:上海海洋大学的档案工作领导非常重视、条件有较好的保障、基础工作十分扎实、学法用法深动有效、重点档案收集有抓手、档案编研有一定成效、档案人员工作敬业、规范、有序。经过讨论,检查组给予我校档案工作较高的评价,评定等级为“优秀”。
最后,检查组对我校档案工作提出建议,希望我校能建设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档案机构,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档案史料的征集工作、进一步推进档案信息化工作,建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校 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