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百年校庆宣传口号、校庆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0-21 责任编辑: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 7309设置

    百年学府,盛世华章。2012年金秋时节,上海海洋大学将迎来百年华诞。为了展现海大百年历史进程,展示全体师生员工艰苦奋斗、锐意进取的优良传统和奋发向上、努力拼搏的精神面貌,塑造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增强学校凝聚力,激发广大师生爱校荣校热情,现面向全体师生员工征集百年校庆宣传口号、校庆徽。竭诚欢迎全校师生员工献计献策、贡献力量。
    一、各项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校庆宣传口号
    1、立意高远,回顾百年风雨沧桑、颂扬百岁华诞,能够高度概括百年校庆的内涵和宗旨;
    2、充分展示出新世纪海大人的风采和学校特色;
    3、文字凝练、富有创意、意蕴丰富,每条口号汉字不超过20字;
    4、要便于中英对照、国际传播,欢迎同时提供对应的英文翻译。
   (二)校庆徽创作要求
    1、主题突出富有时代感,设计新颖,体现学校深厚的文化底蕴和鲜明的学校特色;
    2、图案的象征意义既要放映百年来学校教书育人、传播科学、追求真理的不懈努力,又要体现当代师生员工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的时代精神;
    3、图案成稿效果图用电脑制作或手绘均可;
    4、设计图须附有设计创意的文字说明。
     二、征集评审
    (一)学校届时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
    (二)以上二项均设立奖项,被录用者给予一定奖励。
     三、截稿日期
     从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0日止,稿件接收地址:上海海洋大学党委宣传部197信箱,联系人:江菊美,电话:61900273,邮箱:jmjiang@shou.edu.cn。
     四、其他说明
   (一)入围和被采用的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上海海洋大学所有,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用于校庆活动及学校形象的宣传展示,以及在校庆纪念品和印刷品上标记和使用等。
   (二)应征作品的标志图案和相关内容等不得对他人的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及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本构成侵权。征集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三)本通知由校庆办公室负责解释。
 
    百年校庆,是上海海洋大学日新月异的又一个重要起点,是增强学校凝聚力、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殷切希望全校师生积极参与,一起共襄盛典,共话未来!

(上海海洋大学百年校庆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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